作者:江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来源:http://www.jxdpc.gov.cn/departmentsite/tzc/tztg/gztz/201603/t20160318_190620.htm 发布时间:2016-4-5
省有关部门,中央驻赣企业、省属企业,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协调解决全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问题,我委和18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建立了《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赣发改投资[2016]167号),对通过联席会议对接成功的重大项目,项目贷款利率由放贷银行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现就组织报送今年第一批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联席会议申报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今年第一批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联席会议申报项目从以下途径筛选:一是列入年度全省大中型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项目清单已上传到我委投资处子网站,请到www.jxdpc.gov.cn/departmentsite/tzc/自行下载;二是省市县各级向社会发布推介的PPP项目;三是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的项目。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前期工作完备,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批复、环评批复等各项手续齐全。
2.项目已开工在建或近期可开工建设,其中已开工项目已完成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拟开工项目已落实项目用地、配套资金(资本金)等各项建设条件,今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
3.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特别是PPP项目须已落实社会资本合作方。
4.项目符合融资贷款要求,项目单位资产负债率合理、信用评级较好,且项目预期收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
三、报送方式
1.省属项目由省直部门、中央驻赣企业、省属企业负责申报,各地项目由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申报,均需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由项目单位据实认真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时须提交规划选址、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批复文件。
4.请于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发改委。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各部门和项目单位对照项目要求,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并对报送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报送虚假材料骗贷、恶意拖欠贷款、不按时还贷的项目,一经发现将按照赣发改投资[2016]167号文件第四条予以惩戒。
联系人:刘竟 88915091(兼传真) 许斌 88915293
附件:1.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全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联席会议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全省大中型建设项目清单
2016年3月16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6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