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宜春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4-5
记者获悉,江西社会养老项目获中央财政1.2亿元资助,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日,省财政厅已将该项资金转发下达至项目县(市、区),其中宜春市6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获资880万元。
这6个获资项目分别为:上高县老年公寓、高安市黄沙岗镇中心敬老院、万载县株潭镇敬老院、宜丰县澄塘镇中心敬老院、靖安县宝峰镇敬老院、铜鼓县带溪乡敬老院等6个项目。根据上级要求,以上项目均今年内开工,2016年建成。
该批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床位近400张;投入使用后,将有效改善和提升全市养老服务业水平,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宜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出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收费减免政策:全额免征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异地绿化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使用费等9项涉及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同时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对公布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对不按规定减免相关收费和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