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中国企业网 发布时间:2017-8-18
以下是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王雪辉的观点:
养老服务业包括养老产业和养老事业,养老产业也可以称为老龄产业,它是指市场为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而发展的各类产业,包括老龄金融业、老龄用品业、老龄服务业和老龄房地产业,它具有明显的营利性、市场化和非公共性;养老事业的发展主体是政府,它具有福利性、非营利性和公共性的特征,强调公平和公正。
“十二五”时期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较快,主要表现在养老事业方面,这得益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的大力支持,而养老产业发展步伐则相对滞后。尽管各类鼓励和支持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但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现有老龄政策及法律仍然没有明确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各自的边界。在日本,法律对政府的养老职责有明确界定,政府责任外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市场满足。日本的经验表明,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均衡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作保障,同时需要明确各参与主体的职责与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我国唯一一部与老年人直接相关的法律,历时三次重大修订,但在最新的法律条文中,我们仍旧难以发现与养老产业相关的规定。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视为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里程碑式的政策文件,它提出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政府发挥引导和鼓励作用,但该政策没有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具体职责。为进一步激发养老市场的活力,2016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该政策直指养老服务业面临的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放宽准入条件和优化市场环境等一系列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举措。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该政策对政府的职能边界作了更清晰的规定,尤其在行业准入、行政审批、价格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然而,该政策仍未对市场的职能与边界给予明确规定,这将不利于市场对自身的行业定位。
在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中,政府的职能边界在于制定规范和标准,而非对养老市场指手画脚。市场的职能在于通过多种方式丰富养老产业的各类业态,促进产业不断升级,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总之,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真正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真正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