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5
人口红利,是人口转变特定阶段产生的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年龄结构,人口红利期作为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是有时段性的。随着人口转变的演进,人口老龄化接踵而至,劳动力资源供给越来越有限。因此,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如何保持和延续人口红利时期带来的发展优势,开创有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第二人口红利期”,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国家具有全局性与战略性的发展问题, 也是一项重大的文化问题, 需要从社会形态理论的视角来把握。发达国家的现代化与人口老龄化同步发展, 许多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以后才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但他们的实际情况是后工业化社会条件下才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换句话说, 他们在进入后现代化社会以前, 也就是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冲击。而中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在本世纪初。一方面, 工业化的历史任务远远没有完成;另一方面, 城镇化的历史任务也尚未完成。这说明, 中国注定要在老龄社会的条件下完成社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问题,也决定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格局。从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规模、速度都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和发达国家不同,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在于“未富先老”, 即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社会现代化进程。人口老龄化对发展的影响是全面的,几乎涉及人类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包含着关于人口方面、经济方面、社会方面、政治方面以及文化方面的问题。因此,社会老龄化绝不是一个局部性问题,而是影响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
人口老龄化对发展的影响是直观且深刻的。从一个人的人生安排,到其家庭结构与功能的变化;从各个市场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运作, 到国家公共部门的治理导向和治理方式;从私人领域的发展变化,到公共领域的全局更新;人口老龄化都起到关乎本质的作用。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从可以预见的未来看, 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可能有轻有重, 但大势难以逆转;从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来说, 人口老龄化又是一个常态化的社会现象,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不以人类个体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对于社会老龄化的判断,不能单纯以好与坏来评定,也不能简单的将其看作是挑战与机遇并存。老龄化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新的社会形态。因此就需要我们转变发展观, 从社会形态的理论视角来观察、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框架和话语体系, 重新审视我们在步入人口老龄化阶段所面临的所有问题, 努力构建理想的老龄化社会发展模式。
虽然我们国家劳动力相对于就业机会存在着严重过剩的客观现象,即使到本世纪中叶,我国都不会出现劳动力的总量短缺。但是,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却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尤其是在高智能的产业和部门,当前的人才断层现象相当严重。人类社会在加速发展,科学技术在飞速进步,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要有大量的出类拔萃的人才资源,企业如此,国家亦如此。然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出类拔萃的人才造就需要十多年乃至几十年的努力。因此,消除当前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人才断层现象,单靠人才的培养是难以实现的。而我国老龄群体中,聚集着大批出类拔萃的顶尖人才,而且层次越高,年龄越大,如两院院士大多超过了60岁。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常年起着重要作用,一旦离开,工作往往难以继续,才能无以施展,技艺无法传承。20世纪五、六十年代培养出的科技人才逐渐退休,承担知识积累与传递重任的社会科技骨干集体卸任,直接导致国家推动科技进步的能力相对下降,知识技术水平的人才断层又演化成整个企业、产业乃至国家发展速度的放缓,对国家可谓影响巨大。
但同时,挑战与机遇伴随,机会往往与危险同时到来。可以夸张一点地说,若在一个世纪乃至更早的时代,如此庞大的老年群体,绝对拥有着拖垮一个国家的压力,但是时至今日,我国老年群体中90%以上的老年人都是健康的老人,他们花甲之年尚未消沉,积极地渴望实现社会价值再创造,对自己养老生活有着新的人生规划。老年人已从“生活累赘”和“弱势群体”转变为与其他年龄群体一样具有社会价值和文化创造性的人类重要成员。此种转变给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及社会决策带来了明显的影响,它有利于动员全社会之力,避免传统工业化进程中老年人生活的失落及迷惘,也为建立积极的社会老龄文化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构建老龄人群的社会参与体系,实现老龄群体社会参与的制度创新,让老龄化的中国转变为具有人口优势的强国,是社会老龄化给予我们最大的人口财富与文化财富。
一位学者曾如此说过:“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其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回顾历史,原始社会中老龄群体等同于弱势群体,被社会视作 “寄生群体”而苟且存活,一旦经历重大自然灾害,往往被人们“遗弃”。进入农业经济社会,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和重视,但由于当时伦理政治化倾向的制约以及无视法治的非民主思想的影响,老年人的权益往往是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即使他们表面上被所在家庭以“尊崇”的礼遇加以供奉,但其实际的社会与家庭的权利是被弱化的。同时,也受到农业生产方式及生活条件下社会物质极大匮乏的影响,当时的“孝亲敬老”在实际生活中大打折扣,对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料与心理慰藉相互脱节,难以继续发挥老年人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后来到了工业经济社会,老年人的人格尊严、知识经验以及基本权益已能够得到较大程度的保障,但由于传统伦理道德、代际关系的物化状态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在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精神心理关怀以及自身权益保障方面,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中国于本世纪初也正式跨入老龄化时代,老龄化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与人民生活及中国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十分突出。显然,中国人民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还没有做好完全充分的思想准备,以致无法把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文化理念,始终如一地贯穿到城镇发展、社区建设和家庭生活的各个领域,也无力从城市环境、道路交通、居住条件、公共设施、社区服务、社会政策、文化建设和敬老氛围等方面,都得心应手地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健康、舒适、愉悦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再由于我国目前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程度尚不如人意,以及城乡、区域、性别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对老龄化这样的社会问题更多的关注点集中在老年人经济支持与生活照料上,对于老年群体的精神需求与文化满足探究并不多,但是大多数老年人对精神与文化都有明确的需求,对于如何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目的依旧没有形成十分清晰的思路。
引发老年期身心和行为重大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老年人脱离社会生产领域后所导致的社会角色的变化。社会角色是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人的行为期望。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角色变得模糊不清。脱离社会生产领域后,原有角色丧失或中断,角色的不连贯性,影响了老年人退休后的心理调适。尤其是随着角色变化所带来的在家庭和社会中经济社会地位的下降、话语权丧失等,使老年人产生年龄依赖,消极被动地适应晚年生活,片面地将老年人理解为社会“零角色”群体,感觉社会已经将他们排除在外。这种在晚年期的社会角色转变,会对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产生极大影响。例如,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各阶层领导等,他们退休前在单位担任着重要职务,中年时期的成就感来源于工作,退休后如果社会角色中断或丧失,他们会有较强的失落感,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会在一定意义上延续了退休前社会精英分子这一社会角色。晚年时期仍可以活跃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舞台,继续为社会作贡献,可以在社会角色延续和转变中继续体会人生的成就感。
虽然,我国老年群体目前还未被纳入社会主流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但在老年人群体中却已经不乏有继续参与社会活动,并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精英分子。这一群体老年人大部分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文化程度较高、集体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较强、具有较广泛的人际资源网络、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较强的社会奉献意识和较大社会影响力。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实行现代化必须在老龄化社会中完成。而人才又是决定着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最重要因素,面对当前我国人才结构失调、新老人才接替出现“断层”现象的今天,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弥补空缺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减轻社会负担和国家财政压力。国外资料表明,老年人消费负担远大于成年人和少儿,虽说老年人就业难以提高其消费支出,但可以增加收入,这也就使其他劳动力人口群体的负担得以减轻。
(二)缓解人才资源结构性短缺。当前,我国人力资源结构矛盾十分突出,低层次人力资源严重过剩,高层次人才资源又十分短缺。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可从两个方面解决我国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演进时对高技能员工的要求,直接缓解当前人才资源结构性短缺。
(三)调整老年人的各种不良心态。老年人由于社会角色的转变,易产生孤独感、自卑感。加之社会地位的改变,不如在位时受人尊重。如果再有一些不顺心、不如意之事接踵而来,自控能力也随之降低,就会产生急躁心态;老年人离退休回家后,由于无所事事,久而久之,便会产生孤独、空虚和被冷落、被遗弃的心理状态。离退休老年人力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使其得到社会的重新认同,自身价值继续得以体现,心理需求得以满足,不良心态就会得到缓解。
(四)老年人力资源潜在的社会创造力不可忽视。创造力是每一个正常人具有的潜力。老年人虽然在体力上比不上青壮年,但在脑力上有很大的潜在优势。老年人长期积累起来的文化知识、专业理论、专项技术、综合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甚至是身怀的“绝技”都不会随岁月的推移而消失。纵观古今中外,“大器晚成”的事迹不胜枚举。老年人的创造潜力是大有可为的,老年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完全能跟上时代发展要求的。
(五)老年人在过去几十年工作和劳动以及事世沧桑变化中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生活经验和知识。与中青年相比,具有诸多优势。一是政治优势。当代老年人在社会改革和建设事业中,大多经受了政治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老年人虽然退出了工作岗位,但是“人老志犹存”,他们大多数仍然保持着高尚的情操和奉献精神。二是经验和知识优势。当代老年人一般都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突出的专业特长,尤其是一些老年高级知识分子,他们的知识能力与技能水平是无可取代的。三是时空优势。老年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决定他们拥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只要为老年人提供施展才能和机会的舞台,他们就能充分为社会再做贡献。四是德高望重的名望优势。大多数老年人在人民群众中都具有很高的威望,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无声的影响着下一代,起着中青年人无法替代的作用。
(六)老年人大多由于不承担家庭负担,且大多都有退休金,故其再就业时索要的报酬往往较低,不少人退休前工资为3000~4000元/月,退休后单位返聘做原工作,每月给2000元也乐于接受。因此,老年人力资源从另一角度来说,是大大节省了国家人力成本,实现了劳动剩余价值的放大。
我国拥有庞大的老年人口,要充分认识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和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意义。事实上,很多研究表明,虽然一部分衰弱或者长期患病的老年人可能会对家庭和社会存在一定的依赖,但大部分老年人仍能自我照顾甚至能够继续作出自己的贡献。我国大多数老年人都是健康的,具有充分的社会参与能力与意愿。如果能够构建更系统、有效的老年人社会参与体系,开发和利用老年人人力资源,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众所周知,人们要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就必须要参与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将老年社会参与提升到“老年人基本权利”和“老年人应该享有的充实生活”的高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受到广泛关注。这是社会正确认识老年人价值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除了价值的发挥,老年人的价值还有一个提高的问题。人生是发展变化的,“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老年人也是在创造生活的过程中继续塑造和完善自我,实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目前,中国刚刚跨入60岁的老人,都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他们在受教育水平、工作经历、消费习惯等方面,与以前的老年人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迈入“银发浪潮”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了“再就业”。目前社会中“再就业”老年人主要以三种类型构成。第一类是高薪聘请型。这一类型的老年人基本都是曾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技术类岗位多年,经验丰富或拥有一技之长。退休之后有完善的养老保障,没有经济压力,出于“闲不下来”选择了“退而不休”。这类老年人往往尚未退休便早早被聘用单位“盯上”,再就业后的工资甚至比退休前还要高。第二类是自主创业型。这一部分的老年人多是在子女成家立业后,没有了家庭生活负担,遂利用积蓄搞起了创业。这类老年人精力充沛,接受新事物比较快。有的承包小门面搞经营,有的办起诊所、学校,个别精通网络的,甚至追赶潮流开起了网店。第三类是勤奋打工型。这类老年人往往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一技之长,子女教育水平偏低,即使有一份工作,生活也不富足。这类老人以农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为主,他们继续工作更多的是出于贴补家用的考虑。但无论如何,这些老人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工作,重返工作岗位,不仅加强了“自身造血”能力,实现了经济收益与精神满足的双赢,更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完成了“输血”式补充。
目前,社会中再就业老年人的整体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却已经与年轻人形成差异化竞争,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就业互补。养老不一定就是将人力资源闲置起来,只要适度适量,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再就业也是种积极的养老方式。而企业如果能够重视并认真规划,老年人的技能和经验可以培养一大批年轻人。甚至在一些特殊性、专业性强的领域,老年人都发挥着不可多得的积极作用。如此一来,对于当前国家人力资源的补充、劳动力结构性断层的弥补,老年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多次吁请各国政府和世人重视老龄问题与人道主义和发展方面。在老年人价值问题上也应该有一个从人道主义和发展方面的理解和认识。所谓老年人价值的人道主义是指老年人与其他年龄人同样具有生存价值,即作为“人”的价值应该得到承认,因此平等地受到尊重、受到社会保护的权利也必须得到承认。老年人价值的发展方面是指老年人对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价值应该得到承认和发挥。国家和政府制定和完善老龄政策,应该基于客观认识和判断,这样才有利于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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