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5
3000多年前,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孝”的字形,说明公元前11世纪的人们就有孝行为的观念了。2200多年前,《礼记》中有记载“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意思是说,五十岁以上老人可以在家里拄拐,六十以上可以在乡里拄拐,七十以上可以在国中拄拐,八十岁以上可以拄拐上朝。到了九十岁,就算天子有事询问,都得亲自登门,还得带上珍贵礼物。可见,早在秦汉之前,我国就已经形成了敬老尊老的礼仪制度和社会风尚。
可以说,在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中,以“敬老养老”为主体的孝道伦理观始终是社会生活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价值观。中国历史上的历朝历代,从政府到民间都彰显孝行。例如,汉文帝时颁布“孝廉法”,提倡“孝治天下”并将“孝”作为个人仕途的门坎;唐玄宗亲自为《孝经》作注;到了清代,“千叟宴”、“旌表百岁”等都表现出对汉文化敬老传统的尊重。
文化传承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行为意识和社会制度路径选择,具有巨大影响。“敬老”是千年沿袭下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凝聚着中华民族千秋万代“老吾老”的浓浓深情和生生不息的民族风范。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特殊时期,强调“敬老”,不仅是对历史文化的传承,更是对中国尊贤尚德优良传统的光大。
为什么要敬老?首先从敬老的生物属性来看。人的变老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曾有诗曰:“少年莫把老人嫌。当初只嫌别人老,如今轮到我头前。”尊重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事实上,人到老年,身体各部分机能都在逐渐衰退,曾经的风光不在,变成社会弱势群体。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是要看这里的老人是否生活幸福。实现全社会和谐,不是大家都变得强势,而是通过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最多敬重与最大帮扶,达到社会和平发展与和睦共荣。因此,“敬老”之重要意义,也正体现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方面。其次是从敬老之社会属性来看。无数春夏秋冬,多少先人前赴后继,经历了一代代社会繁衍与文化传承,我们才走到文明的今天。老一代人丰富的知识经验、阅历见解与处世感悟,都是宝贵的社会财富与文化宝藏。他们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精神价值的继承与发扬,是促进我们文明不断进步的有力保证。忘却老人的价值,忽视老人的存在是极其错误的观念和做法。树立全社会“敬老”之风,是一种社会文明的突出表现,一种尊重历史、保护文化的积极举措。
因此,“敬老”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同时,更要体现在对老人过去贡献的肯定,充分发挥老者的智慧和经验,特别是要发挥老人在文化传承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善于挖掘这些宝贵的精神资源,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宝贵的智慧和给养。
“敬老孝亲”作为中国古代传统道德规范中最基本的内容,对于现代社会经济具有突出的精神价值和现实意义。用先祖“敬老孝亲”的传统价值观来教化今人的德行,利于现代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首先是厚重的精神价值。
(一)它把人类相生相养的自然情感升华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类的延续性若与其他动物类相比,相同之处是都存在生老病死之生命自然轮回,但二者本质的差异在于人类与动物之间对于情感、思想与理性的支配和创造。动物在生命延续进程中只具有哺育幼雏的本能,但人类却远不止如此,他们是有情感、有思想、有理性,能够创造性扩展生存空间、主动增进生命质量、创建共存共荣的社会群体。在人类的繁衍生息进程中(在进入文明社会后)不但体现着精心养育后代的理性智慧,更需要体现出恭敬赡养长辈的道德光芒。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需要,这种赡养长辈的行为不仅是一种情感生活和社会理性方面的存在方式,更是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和培育社会人格的升华性教义。其可贵真谛就在于:人的理性及其思想将自然状态的生命过程,演进为社会意识的人文精神,并由此构建起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敬老、养老孝道伦理的道德规范体系。
(二)它使孝道成为社会最重要的伦理道德,以之来陶冶教化子孙后代。孝道伦理的核心就是儿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一要感谢父母给予自己生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每个人的身体和生命来自于父母,人的生命来到世间实属一种幸运,因此人们才得以享受人生,开拓事业,实现人生价值,有所作为,有所建树。二要感谢父母的养育。父母辛劳一生,不仅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女,使儿女健康平安长大成人,还要时时以身作则,关爱儿女接受良知教育,谨防受到恶习侵扰。一个人能够顺利成长以至学有所成,其间不知倾注了父母多少心血。“羊羔尚有跪乳之恩,乌鸦也有反哺之义”,何况人乎?所以,“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种父母对儿女无私的抚育之爱、儿女对父母真挚的感恩之心,使孝道伦理能够在亲情的潜移默化中代代相传,成为一种永恒的人文精神。
(三)它借助于道德育化的作用,使敬老孝亲的家庭伦理成为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中自然而然的准则。在中华孝道伦理体系的形成过程中,深邃的儒家伦理思想在其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丰富了这一伦理体系。因为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儒家的价值观对中华孝道行为的演绎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实际上就是,借助于道德教化和人文教育的功能,使敬老孝亲行为从家庭伦理演绎推广为社会道德中建立和谐秩序的普世价值观念,并通过这种社会性的敬老观念体现“仁”这一儒家思想的核心观念,最终使“仁”的观念和社会性的敬老观相融。古代的敬老孝亲之所以能够深入人心,主要就在于“孝”和“仁”相辅相成的价值准则符合人的普遍心理和愿望。
其次是现实的社会意义。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94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3.7%,是世界上唯一的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也是在崛起过程中人口老龄化问题最严峻的发展中国家。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还将继续加速发展,并在规模和结构上呈现增长速度快、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多、高龄老人比例高等特点。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始终。
老年人群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曾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之体现,也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果没有占全国人口1/7的老年人的参与,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小康社会,更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因此,积极推进敬老工程,对于带动2亿多的老年人参与小康社会进程、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增加,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重大成果。但是,人口老龄化也会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老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党中央和政府十分关心老年人,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国家对敬老工程的重视更是超越以往。
2010年12月,我国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11年9月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12月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更是高屋建瓴地提出:“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等纲领性主张,确立“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2013年7月,我国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即国发[2013]35号文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这一系列国家政策和举措紧锣密鼓地出台,都彰显了我国政府的高瞻远瞩,对落实我国敬老工程,促进老年福利、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切实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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