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纵观中国数千年历史,虽然各个朝代尊老、敬老的制度和做法有所不同,但其实质无外乎是充分表达社会对老人的关心和爱护,甚至有记载,古人把敬老提到了“治国安邦”的高度。例如《礼记·乡饮酒义》写道:“民知尊老敬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中国古代的养老以家庭为主力军,但是国家绝不仅仅只是制定政策法规,同样也承担了敬老养老的重要责任。
(一)国家政府以慈善为名建养老院。最早应是南北朝时期,《南齐书》上有“立六病馆以养穷人”的记载,这种公费官办收容机构即是敬老院的雏形;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在南京建了“孤独园”,用于收留、赡养孤苦老人。唐肃宗在长安和洛阳分别建立了“普救病坊”,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宋徽宗在开封设立“居养院”,以救济孤寡老人;南宋时设有“养济院”,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
到元、明、清时代,建立养老机构已成为一种制度被固定下来。明代的《明律·户律》明确规定:“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依靠,不能自存,所在官私应收养,不收养者杖六十;若应给衣粮而官吏剋减者,以监守自盗论”,按照当时的法律,监守自盗是要杀头的。用法律把养老济困规范起来,使其有法可依。
(二)建立养老礼仪制度。这早在秦汉之前就有了。最早见于《礼记月令》记载:先秦时期每年的仲秋之月,都要“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意思是说对于老人要授予“高年王杖”。王杖的杖头饰鸠,象征着老人饮食如鸠、咽而不噎,是一种健康祝福。西汉初年,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为了继承敬老的传统美德,正式颁布敬老养老诏令,凡八十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受上述“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同时,凡五十岁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带领大家向善的,便可担任“三老”职务,由乡而县,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尽免徭役,每年十月还赐酒肉。
汉成帝年间规定,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同时将享受“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龄降到了七十岁。此外,高龄老人在这一时期除了每年例有糜粥饮食之外,还可以享受相当于一定官职的待遇。西汉的诏书宣告:“持杖比节,比六百石”。“比”是相当的意思,持王杖相当于持节,体现了皇帝尊老的旨意。“六百石”,是秩名也是官阶。六百石的官职为郡丞、小县县令。相当于老人具有小县官令的待遇。在外行路时可以走“皇道”。西汉时期规定受杖老人,不但允许“出入官府、郎弟(第)”,还准许“行驰道旁道”。驰道是天子驰走车马之道。老人还享有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和政治豁免权。西汉的尊老养老制度明确提出,严禁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拘役,更不准欺殴辱骂,如有人敢违犯者,全都“应论弃市”。惩处如此严厉,确保了老人应有权益。
(三)将“敬老”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内容。汉文帝在诏书中明确规定:90岁以上由“长史阅视”,90岁以下、80岁以上的老人由“嗇夫令史致”。按当时行政级别,万户以上的大县县长称“令”,万户以下的县长叫“长”。“嗇夫”为下层官吏。也就是说,诏书要求:县令要亲自慰问90岁以上老人,80以上、90岁以下由下层官吏慰问。这个规定不仅是给老人送东西,还有亲自查看老人的生活健康问题。此外,诏书还要求逐级检查督促,“两千石遣吏循行,不称者督之”。西汉时代的两千石是郡一级,可见皇帝对敬老的重视程度。
(四)节庆大典酒宴款待及慰问。唐代除了定期发给80岁以上老人一定数量的粮食、布帛外,还规定,每年腊月聚集乡里的老人,行饮酒礼,由官府出资,举办酒宴,“使人知尊老养老之礼”。1386年的重阳节,朱元璋建立了终身养老制,钦定《诏天下养老之政》:“岁给所用,使得天年”,并规定:凡80岁以上,一生为人正派,乡里乡亲们共同称善的老年人,每月供给大米5斗、肉5斤;凡90岁以上老人,朝廷供给的生活品与县官持平。
上一篇:现代社会敬老与国家道德建设 | 下一篇:敬老工程的发展与探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