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6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庞大的老年群体在入住养老机构和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心理调适、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呈现出增长态势。养老服务市场也产生了多方面的问题,例如服务设施短缺、服务主体过于单一、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服务质量相对较低等。必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发挥非营利组织作用。
现行的养老服务政策及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过于强调服务活动的福利性、公益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民间投资的资本属性,也否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业的产业属性,致使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热情受阻,而已进入这一领域的民办养老服务单位也大多举步维艰。因而,尽管政府每年投入巨额建设资金和运行补助,但养老服务覆盖面和受益面都不大,远远不能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既可以拓宽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渠道,减轻公共财政负担,增加养老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又可以拉动内需,提供大量就业机会。
由于家庭服务费用比机构服务费用低,因此覆盖了众多的服务需求者,医疗服务与社会机构、非正式的护理人员,以及非营利部门等。非营利组织和商业部门在老年长期护理领域之所以能够发展,也正是其运营成本低的缘故。
政府财政应当是老年长期护理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政府也负有管理和政策制定等责任,但是服务的提供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兴办的机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就是要改变政府投资的单一渠道,促进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同时也便于提高养老质量,打破传统“养老院”模式。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必须要为多数人所接受,收费价格必须为多数人所能承受。
在许多发达国家,非营利机构在这个环节演绎了重要角色。美国有许多公共基金和私人基金支持社会福利机构。1995年,将近10615亿美元的长期照料支出(包括用于养老院和家庭护理) 中,就有4.6 %来自私人。
民政部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将“优先发展老年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将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为此,民政部将建立民办公助制度。要鼓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参与养老事业。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发展迅速,它们具有独特的运作模式、管理方式和全新的理念,也能为养老问题的解决增加选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