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研究表明,社会参与作为“充分运用宝贵才能和经验”,“参与社会和发展”的社会活动,在老年个体则是“有条件介入”。文化程度、收入状况、年龄层次等是城市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主要影响因素。也就是说,如果这几方面的条件得到改善,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条件就更加充分。
2010年全国老龄办发布了我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情况,报告指出,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0年来城镇老年人年均收入增加了1.1倍;领取退休金的比例从69.1%上升到84.7%;国家连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城镇老年人得到基本养老保障。农村老年人年均总收入10年来增长了1.5倍,其中年均公共转移性收入由60元增加到784元,增长12.1倍。城乡老年人认为收入大致够用的比例分别由58.5%和46.7%上升到61.7%和52.8%。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10年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从2000年的8.9%,到2006年的44.7%,而2010年已达98.3%,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老年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比例达到95.3%,比2000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
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提高。我国老年人的综合社会参与率超过81%;城镇老年人再就业率上升1.3个百分点;经常参加社区公益互助活动的老年人增加6.7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一直保持村委会选举的高参与率,达79.8%以上;近半数的老年人关心村务公开;老年人劳动和经济参与率从44.3%上升到52.8%。
老年群体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城乡老年人中未上过学的比例由52.8%下降到30%;接受过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教育的比例,10年来分别增加了6.8、10.4和3.8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增加1.7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得益于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低龄老年人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对老年群体的整体受教育水平起到了拉升作用。
一般来说,低龄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良好,他们疾病较少,思维敏捷,精力还处于比较充沛的阶段,完全有条件参与社会发展。尽管高龄老年人在绝对数上呈现增长趋势,但在整个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仍占很少的比例。这说明在老龄人口中,真正由于高龄而生活难于自理的老年人并不多,即使加上一部分低龄老年人中患各类疾病的人,社会中真正意义上需要给予生活照顾、处于被动接受救助的老年人,也并不构成老年群体结构的主要部分。而除此之外的大部分老年人,仍具备不同程度的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与潜力。这说明老年人是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当代科学研究证明,人口中丧失能力的老年人的数量大幅度下降,老年人越来越健康,越来越独立,这是一个普遍的趋势。“许多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寿命延长,而且能较长时间保持健康,现在的老年人能够对社会做出比以往更大的贡献”。可以看出,我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自身条件在逐步改善,规模化参与的局面已经形成。
社会对老年人价值的承认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既激发了老年人的参与热情,也创造了现实的、广泛的参与机会。尤其是社区建设所形成的参与平台,拓展了老年人的参与空间,使他们的充分参与成为可能。我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自身条件在逐步改善,规模化参与的局面已经形成。志愿者活动属于生产性活动,能够满足老年人适应退休生活和体现社会价值的双重需要。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构成了我国老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的必然性,也奠定了志愿者活动在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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