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目前,在我国数万社会福利机构的近百万员工中, 养老护理员是最大的群体, 他们无疑构成了这个行业的主力军。他们的服务态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直接关系到入住老人的安危、生活品质以及养老机构经营效益。然而, 这支队伍的现状却令人堪忧,并已影响到我国养老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受传统世俗、家庭观念的影响,现在大多数人不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很多人也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是低人一等的工作,收入少、压力大、工作脏、社会地位低。稍有条件的人尤其是年轻人更不愿意从事护理老人的行当。因此,造成现实中养老护理人员队伍普遍素质偏低,专业技能缺乏,工作热情不足,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护理员严重不足,后继乏人,专业人员更是“招不来,留不住”。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必然参与其构建和管理。在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更需要政府未雨绸缪、统筹规划。从政策角度来讲,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培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全方位细化资金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并使这些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营造吸引服务人员的良好环境,为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育教育工作创造最基本的政策条件。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并使之规范化、法律化,有效保障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权益,让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能享受到与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同样的待遇,从而增强服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工作进行正确而广泛的宣传,消除公众偏见,努力引进专业人才,壮大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另一方面,需要强化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措施。首先,针对当前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工作重、收入少的现状,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使其至少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健全保障制度,使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享有一定的保障待遇以及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另外,就是要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持证上岗的服务人员进行职称评级、奖励评选、工龄评断、业务技能评比等多种方式的激励,为机构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充分的发展晋升空间,让他们看到从事这一职业的希望,防止优秀服务人员的流失。最后,就是要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合格人员要根据情况降职或辞退,形成一种压力与动力、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鼓励内部竞争上岗,建立起奖勤罚懒的激励制度,推进机构服务人员培育工作,提升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水平。
针对敬老工程示范基地内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将按照一定的职业资格评定出护理师,提高其收入与职业地位。对常年在一线工作并表现突出的养老护理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提供其退休后的优惠待遇,并可获得免费考察学习的机会等。在表现优秀的护理师中评选出最杰出代表,推荐其参与市级、省级乃至全国当年劳动模范评选,对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的护理师不仅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还将宣传其先进事迹、进行全国性表彰奖励,充分使养老护理人员们获得职业尊严与社会尊重。同时,设立“爱心天使”荣誉称号,将其作为该行业内的最高荣誉,连续三届获得“爱心天使”称号的护理师将给予退与国家公务员同等的退休待遇。如此一来,不仅有效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更重要的是树立他们的职业价值观,培养他们对养老服务业的完全尊重与职业自律自觉性。
作为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方,要转变自身观念,营造崇尚学习的企业环境氛围;对于高层次服务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要适当区别于普通员工,尽可能为他们创造机会,给予他们富有挑战性工作;充分给予服务人员的人格尊重,重视企业文化氛围的营造;充分发挥服务人员的潜能,消除员工培训教育的障碍,增强其从业意愿,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养和养老服务人员的配比制度,杜绝机构出现养老服务人员超负荷运转的现象;逐步提高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做好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提高其政治待遇,提升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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