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欧美国家的文化传统与东方文化有较大差异,较少提到“忠”“孝”的概念。但现代西方心理学家从心理学的科学论点出发,同样强调了孝敬父母对人一生幸福的重要性。德国心理学家海灵格就认为,一个人要想生活得幸福,就一定要与其家族系统产生良好的链接,而链接的关键,就在于其对于自己父母的接受程度。从他们流传已久的“母亲节”、“父亲节”,也可以看出他们是在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与尊重。
以母亲节为例。母亲节的传统起源于古希腊,起初是对众神之母的崇拜,与今天人们对母亲的尊敬不同。17世纪中叶,母亲节传到英国,才真正成为孝敬母亲的节日。1876年,在悼念美国南北战争死者的活动中,一位妇女呼吁设立全美全世界的母亲节,直到1907年5月,现代母亲节被确立下来。母亲节是在中国港澳台地区流行起来之后才进入大陆的,并且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逐渐被中国内地民众接受。现在广受认同的现代父亲节诞生于1910年,诞生地依然是美国,这也是被中国大陆基本认可的父亲节,这一天即每年6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多数人应该都不知道,其实中国也有自己的父亲节,其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与大洋彼岸的“美国制”父亲节“寿龄”不相上下。到1945年8月8日,上海市民就已经发起了庆祝父亲节的活动并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响应,直到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市各界名流联名请上海市政府转呈中央政府,定“爸爸”的谐音8月8日为全国父亲节。但是遗憾的是,现在除了中国台湾地区仍然在沿袭着这一传统之外,中国其他地区甚至对我们这一“国产”父亲节鲜有所闻,更别说特殊对待与庆祝了。不可否认,中国传统文化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核心要素就是“孝”,“首孝悌,次见闻”是现在许多孩童打从三岁就开始熟练背诵的段落之一,可正是拥有着最悠久、最深邃的“忠孝礼义”文化的国家,却在世界的“孝道”文化领域内“失守”,不仅可叹,更是可憾与可悲。
所幸自1989年,我国将淡忘已久的传统重阳节正式定为“中国老人节”。重阳节又称“踏秋”,这一天是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因《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重阳节发源于战国,沿袭到唐代被正式定为民间节日,并在此后经历朝历代不断发扬与更新,形成了包涵“团圆、和睦、敬老、尊长”等文化意义的重要节日,并与除夕、清明、盂兰盆会并称为中国传统四大祭祖节日。九九重阳,因为与“久久”同音,“九”在单位数字中又是最大,因而有长久长寿之含义。况且秋季又是收获的黄金季节,重阳佳节,寓意深远,在古代就被认为是值得庆贺的吉利日子。设立这一节日是为了引起全社会对老年人更加关注,更好地发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形成全民敬老的良好风气。
家庭养老是东方,尤其是东亚各国传统的养老形式。无论是在中国、韩国还是日本,都格外强调“孝道”。而西方却并不相同,虽然在他们的宗教教义之中也体现了“孝养”父母的观念和伦理教化,但在《圣经》当中只是要求儿女要“尊重”父母,而并没有要求他们应无条件地赡养年老父母。
西方文化强调彼此的独立、个人奋斗,到了老年期亦是如此。人们把独立和尊严看得很重,很难接受在自己老了以后,已经不再是“独立性的存在”而变为“依附性的存在”。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只有感情上的联系,不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成年后离开父母生活自立,而年老父母则由政府负责供养或自养,所以对子女的家庭养老责任没有法律约束。例如,美国法律没有规定子女供养父母的经济责任作为代际关系的支柱,老年人愿意独立居住、不与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是欧美社会强调个人在尽量较少依赖他人帮助的情况下独立生存的价值观体现。
在不同文化中,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也不太一样,对神灵崇拜大多是希望祈求一些利益,但人们对祖先的敬仰,并不仅仅是希望祈求一些好处,多半是表达亲情或者以对先人的尊敬为主。东方文化中,对祖先的崇拜随处可见,除夕、清明、重阳、寒衣等传统节日,祭祀先人都是重要内容,“上对得起祖先,下对得起子孙”是东方传统文化中最为重要的信念。而在西方文化中,虽然也保留有祖先崇拜的痕迹,但它更多延续着《荷马史诗》上对各类神明的崇敬,对耶稣基督、奥林匹亚众神崇敬更多,对祖先崇拜较少。以《圣经》为基础的文明更多地将孩子的诞生看成是一种上帝的恩赐,父母会欣然承担起养育孩子的任务,毫无怨言。当子女成年之时,不会觉得花费心血必有所图,因此也并不需要子女回报或反哺。
西方现代养老更多地建立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之上。在没有现代福利制度时,西方人更多地仰赖“财产换养老”的方式,通过签订“合同”为自己的晚年“埋单”。自中世纪以来,农场主同其子女之间的遗产和退休合同表明,产权与所有权通常用作老年经济保障的交换条件,老年人通过转移私有产权或遗产给子女,换取子女签署的退休合同和有限的退休保障。这类合同通常极为详尽,规定子女应提供的食物数量、其他物品及居住空间。
实际上,为老人提供养老保障,是现代社会对公民的一种公平回报。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过自己的劳力和智力,他们交纳的税赋维持着国家的正常运转、促进着各类公共目标的达成,当他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能力的时候,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责任,也正是东方养老文化在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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