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2002年4月联合国在西班牙马德里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向大会提交的一份“积极老龄化”建议书,被大会所接受,并写进大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中,“积极老龄化”成为大会最突出的成果。
“积极”一词是指人们不断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务,不仅仅指身体的活动能力或参加体力劳动的能力。“积极老龄化”就是指人到了老年时,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使健康、参与和保障尽可能获得最佳机会的过程。它的目的在于,使人们认识到在一生中体力、社会、精神方面的潜能,按自己的权利、需求、爱好、能力参与社会活动,并得到充分的保护、照料和保障;使老年人能够保持身体健康、提高预期寿命、保障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
“积极老龄化”要求国际社会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去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应对措施,采取积极行动,使社会保持活力,实现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积极老龄化的思想和理论观点,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积极老龄化的丰富内涵和政策框架,树立积极的思想,采取积极的态度,制定积极的政策,实施积极的行动,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面临的新情况,认真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促进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一)加强人口老龄化的宣传教育工作。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为了积极老龄化运动,所有的相关责任人,都应该通过在政治舞台、教育部门、公共论坛和新闻媒体的对话、讨论和争论来阐明和普及“积极老龄化”的概念。走出旧的传统人口老龄化思想认识的误区,树立积极老龄化的新观念。既要看到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成就,又要看到它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既要看到老年人过去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又要看到继续发挥老年人作用的必要性;既要懂得人人都会老的道理,又要理解做好老龄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从而积极主动地支持、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
(二)把老龄事业的发展列入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积极老龄化将决定我们以及我们的的生活经历,是国计民生的大事。为实现积极老龄化目标,除了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门外,还需要许多部门的行动。所以,落实积极老龄化战略,必须把健康、参与、保障这三大支柱政策框架的内容,列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政府的工作目标来落实。
(三)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要求,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政策是实施和落实积极老龄化的保证,要围绕健康、参与、保障这“三大支柱”,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政策。当前,我国政府对实施健康、参与、保障这几方面的政策都有,但大部分散见于政府颁布的多个文件之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独立的法规。国家应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疏理、规范和完善。对于过时的要进行修改,不足的进行补充,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
(四)要加大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贯彻落实积极老龄化,必须有资金做保障。政府要根据老龄化发展的实际要求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把资金列入财政计划,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同时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加强对老龄发展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作它用,以保障实施人口老龄化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
(五)深入开展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各级政府、老年科学研究机构等涉老部门和老龄工作者,要加强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基础理论和应用工作的研究。要根据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提出的积极老龄化的新思想、新理论,结合我国国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政府制定决策、解决老龄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不断提高研究水平、管理水平,推动老龄事业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老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必须高度重视。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把积极老龄化的发展战略列入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分工有人抓,及时列入工作计划并跟进检查指导,充分发挥政府各涉老部门的作用,认真落实积极老龄化的发展规划,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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