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老龄化社会日益突出的养老医疗问题的保障。社会保障制度要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在健全和完善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同时,大力推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下,努力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普遍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积极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
我们应该在2030年人口老龄化最严峻时期到来之前,在全国城乡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加强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传统道德教育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敬老年人的良好道德风气。
从老年保障的方式上看,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以家庭供养为主、社会供养为辅。与此同时,要加大社会供养的比重,逐渐过渡到以社会供养为主、家庭供养为辅。但无论是哪个阶段,家庭始终是养老的主要载体。因此,要及早研究和制定出相应政策,扎实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尤其是加快建立和健全老年经济供养体系、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和老年社区照料服务网络体系。同时,还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并根据城乡老年人口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城乡老年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镇应加大力度推行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而农村重点则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以及以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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