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我国拥有庞大的老年人口,要充分认识老年人的社会价值和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重要意义。事实上,很多研究表明,虽然一部分衰弱或者长期患病的老年人可能会对家庭和社会存在一定的依赖,但大部分老年人仍能自我照顾甚至能够继续作出自己的贡献。我国大多数老年人都是健康的,具有充分的社会参与能力与意愿。如果能够构建更系统、有效的老年人社会参与体系,开发和利用老年人人力资源,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众所周知,人们要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就必须要参与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将老年社会参与提升到“老年人基本权利”和“老年人应该享有的充实生活”的高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受到广泛关注。这是社会正确认识老年人价值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除了价值的发挥,老年人的价值还有一个提高的问题。人生是发展变化的,“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老年人也是在创造生活的过程中继续塑造和完善自我,实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目前,中国刚刚跨入60岁的老人,都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生的,他们在受教育水平、工作经历、消费习惯等方面,与以前的老年人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迈入“银发浪潮”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了“再就业”。目前社会中“再就业”老年人主要以三种类型构成。第一类是高薪聘请型。这一类型的老年人基本都是曾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技术类岗位多年,经验丰富或拥有一技之长。退休之后有完善的养老保障,没有经济压力,出于“闲不下来”选择了“退而不休”。这类老年人往往尚未退休便早早被聘用单位“盯上”,再就业后的工资甚至比退休前还要高。第二类是自主创业型。这一部分的老年人多是在子女成家立业后,没有了家庭生活负担,遂利用积蓄搞起了创业。这类老年人精力充沛,接受新事物比较快。有的承包小门面搞经营,有的办起诊所、学校,个别精通网络的,甚至追赶潮流开起了网店。第三类是勤奋打工型。这类老年人往往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一技之长,子女教育水平偏低,即使有一份工作,生活也不富足。这类老人以农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为主,他们继续工作更多的是出于贴补家用的考虑。但无论如何,这些老人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工作,重返工作岗位,不仅加强了“自身造血”能力,实现了经济收益与精神满足的双赢,更是对社会经济发展完成了“输血”式补充。
目前,社会中再就业老年人的整体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却已经与年轻人形成差异化竞争,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就业互补。养老不一定就是将人力资源闲置起来,只要适度适量,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再就业也是种积极的养老方式。而企业如果能够重视并认真规划,老年人的技能和经验可以培养一大批年轻人。甚至在一些特殊性、专业性强的领域,老年人都发挥着不可多得的积极作用。如此一来,对于当前国家人力资源的补充、劳动力结构性断层的弥补,老年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多次吁请各国政府和世人重视老龄问题与人道主义和发展方面。在老年人价值问题上也应该有一个从人道主义和发展方面的理解和认识。所谓老年人价值的人道主义是指老年人与其他年龄人同样具有生存价值,即作为“人”的价值应该得到承认,因此平等地受到尊重、受到社会保护的权利也必须得到承认。老年人价值的发展方面是指老年人对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价值应该得到承认和发挥。国家和政府制定和完善老龄政策,应该基于客观认识和判断,这样才有利于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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