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一)搭建敬老工程与政府创新合作平台
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及中国老龄化自身的特殊性,使得现代社会对老龄公共服务的需求数量大、品种多、领域广,对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中国老龄人群的养老问题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单独解决的,任何一个组织能力再强,在如此庞大规模的老龄人群面前,公共服务供给也显得力不从心,即使政府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更多应该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公民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把培育成熟的市民社会作为政府的价值取向,实现从权力本位向公民本位的转换。
随着敬老工程在老龄化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作用,未来敬老工程与政府的关系应该是走向“互动合作”这一创新关系的模式,体现“以人为本”“高效”“法治”的合作模式。敬老工程在政府作用力相对薄弱的老龄事业领域中拥有着巨大能量,能够帮助政府解决一些容易被忽视的老龄社会边缘性问题,能够解决更多政府处理难、解决不了的问题,关注和帮助老龄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改革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社会自治,形成公民社会,造就良好的政治和行政环境。为此,这种关系模式的双方都要做出努力,使得现有关系模式向互动合作方向转化。敬老工程的建立与实施,是在政府和公共部门之外,以追求惠及广大老年人为目标,它对中国老龄事务的介入,最大程度为唤醒社会民众尤其是老龄人群对自身事务的关心,也将引发社会民众对政府行政理念的思考。政府应该搭建更为有效的平台,摒弃传统的合作方式,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以民为本,规范权力,并与敬老工程形成相互合作与良性互动,使敬老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从我国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实践来看,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转变。近年来对社会组织发展有一系列“利好”政策,比如突破了社会组织登记必须先找“业务主管”的瓶颈制约,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等。这同时也说明中国社会组织的繁荣发展除了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长之外,政府起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对于敬老工程来说,它采用的“非产权”模式,倡行“以需促需”,对老龄产业进行了重新定义等等,这些理念不仅是大胆的创想,更是一种全新的运营模式,一种全新的行业体制,而敬老工程本身也代表着一种全新的行业组织诞生。这些新理念新构想的运行,不仅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更迫切需要有完善的政策体系相支撑。只有通过政府的“行政之手”来规范引导,才能使得这些创新理念与构想顺利落地,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因此,政府应积极做好培育和引导工作,降低成立门槛,取消主管部门,建立直接登记注册制度,同时加强规范和管理,加大对敬老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使之能够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要求,担当得起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养老服务功能和事项。政府应改变过去直接投资经办和管理、直接提供服务的做法,采取花钱资助社会力量兴办,花钱为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方式,守住政府“保困难、保基本”的底线,为敬老工程的发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使其尽可能释放自身能量,成为协助政府承担养老服务责任、发挥养老服务功能的最佳助手,推动中国老龄事业向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同时,敬老工程要想健康发展,需要建立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使其本身的基本权利能够得到法律保障,注册登记和监管能够有法可依。由于现行法规体系的滞后性及部分规定的不合理性,导致我国社会组织长期处于政府和市场挤压之下,难以展现其勃勃生机。敬老工程也不例外,并且由于敬老工程中很多都是创新的理论思想,因此更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认定与保护。所以,完善现行法规,建立较为完备的法制体系,是促进敬老工程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立法,明确敬老工程的法律地位及基本权利,制定有关敬老工程统一规范的基本法律,实现从“入口”的制约转向“过程”的监管。
有学者提出,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不仅取决于以军事力、经济力为标志的国力与以制度、规范、文化、价值为指向的国力,非政府组织也成为了评判其国际影响力的新向度。对于当前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我国来说,在推进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正确认识到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巨大作用并借助政策手段扶持其壮大发展,是加大服务民生力度之必需。
(二)政策惠及企业规避行业风险
在解决民生问题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理想模式是政府能够更多赋予非政府组织自身运作的空间,减少政府色彩与政府行政化运作,实现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相互支撑,再通过政府的宏观统筹,体现相互独立、相互依存的良性运作格局,而这一原则,也将最大限度地体现于敬老工程与政府长期合作的战略格局上。敬老工程的发起并实施,植根于社会,它贴近民众、机制灵活,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多样化的老龄公共服务,特别是在政府“不便做、很难做、必须做”的领域里,敬老工程的功能和作用更为突出,具有更大的比较优势。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必然有利于社会组织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降低服务成本,进而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中国老龄事业要想实现长期发展与最大效能,走市场化道路是其必然选择,敬老产业的建立与实施,也是谋求中国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既然走产业化道路,敬老工程在其建立、实施到生产运营的过程中,必然也会面对老龄产业的风险考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对敬老工程的顺利实施产生影响。因此,通过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进行强有力的引导、鼓励与保障,才是实现敬老工程有效规避风险、实现产业效益最大化的保证,在突出敬老工程优越性的同时,也能看到其发展的巨大潜力。
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政府依然掌握着重要的社会资源,仍然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是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有鉴于此,在与敬老工程的合作关系上,首先,通过政府将其自身拥有的政策、资源优势发挥出来,集中资源解决只有政府才能解决的问题,例如财政划拨为敬老工程提供资金保障,土地划拨为敬老工程提供用地保障,政策引导为敬老工程搭建服务平台等,使敬老工程腾出自身的发挥空间,解除后顾之忧,释放自身最大能量;其次,政府应发挥引领和聚合作用,减少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干预,强化培训、规范和监督功能,通过物质支持、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帮助敬老工程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有效规避投资者与运营者的行业风险,引导和支持敬老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再次,通过政府搭建社会公众服务平台,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社会民众的社会责任感,为敬老工程形成优势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塑造积极健康的公众形象创造更有利的社会环境,也是对敬老工程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促进,保证投资者与运营管理方的长期有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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