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一)敬老工程健康中心的构建。
1.建立完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
2011年,卫生部启动了建立完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北京、黑龙江、上海等14个试点省(区、市)共计46个城市(区)进行试点。其中,公立医院改革由国家重点联系的城市有10个。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力推进,健康医疗服务体系既有与其他体系的分工协作,也有自身不同层级的功能定位,即横向和纵向的联系。具体的工作思路是依托现有存量进行调整,适度增加增量。首先明确不同层级健康康复机构的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大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立足于疾病急性期的早期康复介入,与其他临床科室充分配合,提供及时、有效、高水平的专科治疗,预防和减少残疾发生,同时承担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任务;康复医院以疾病稳定期患者为主,提供专科化、专业化的康复治疗,并应当具备其他疾病的一般诊疗、处置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保证医疗安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疾病恢复期患者为主,主要提供康复和保健指导。
目前的康复医院,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的老龄康复中心数量严重不足,能力急需提高。应当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特别是企、事业办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医院以及以康复为主的老年康复中心。也鼓励社会资本作为增量进入康复医疗服务领域。
2.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敬老工程健康中心建设的难点在于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落实这个难点,才能将目前各自为战的康复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联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医疗服务链条,引导疾病稳定期、恢复期的老龄患者从大医院及时转出,转移到基层,提高大型综合医院工作效率。如果在医疗服务上急慢不分,将来也无法在医疗定价、医保支付上加以区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庭将增加额外的负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老龄人口康复医疗服务的特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有关的工作原则、规范、标准和流程。同时,鼓励试点地区在综合医院、康复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制度性的分工协作关系。通过签订协议、托管、组建纵向医疗集团等方式,在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互利共赢、具有内在利益纽带的分工协作机制,增强转诊的内在动力。要切实发挥大型综合医院的引领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对下级医院的支持指导,将大型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中心建立分工协作情况,将其所取得的成效,作为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敬老工程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科学的区域卫生规划、不同层级医院明确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多元发展的办医格局、分级定价、分级支付的经济政策,这些都是发展康复医学的重要条件,需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公立医院改革的大背景、大环境,主动联系财政、发改委、人社部等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对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和不同康复阶段的老龄患者实行不同的医疗保障政策,适当拉开医保支付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逐步实行分类保障,用经济手段调整康复医疗服务的供给和利用。
3.规范机构建设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
卫生部已陆续出台了包括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在内的机构建设标准、指南,还将印发技术操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等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康复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文件的要求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准入门槛,做好准入和监管工作,确保服务的基础质量。康复医疗服务具有注重患者功能恢复的专业特征,对药品、大型仪器设备和高值耗材依赖性低(几乎不需要大型仪器设备和高值耗材)。2009年的康复医疗资源调查显示,康复医疗收入中的药占比不足30%,是能够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因此,既要鼓励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大力增加服务提供总量,弥补服务不足的问题,也要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只有体现了康复医疗服务的不可替代,才能体现了康复医学的科学价值。要制定诊疗标准和规范,细化专业分工、提升学科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同时,尽快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缩小与其他临床学科的差距。
老龄患者作为健康中心的主要病源,具有基数大、需求多、分布广的特点,大量的硬性需求对应的却是远远不足的床位数量,在规范现有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管理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快形成精准化办医的康复医疗服务格局。老龄康复医疗资源目前整体处于总量不足、亟待发展壮大的阶段,需求潜力极其巨大。因此,要积极鼓励、支持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老龄康复医疗服务领域。卫生行政部门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社会资本举办老龄康复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在准入、监管等方面为民营老龄康复医疗机构创造公平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龄康复医疗机构的依法经营、加强管理、健康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康复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4.加快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着眼学科长远发展。
据专家估计,我国现阶段需要康复治疗师11.47万人,缺口达10万人。如果参照国际平均水准,结合我国家庭和社区康复的巨大需求,康复治疗师的需求至少为30万人,缺口更大,其中专业老龄人口康复治疗师更为紧缺。因此必须加快人才培养,增加数量,提高质量。良好的教育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治本之策是增加院校培养的数量,设计老龄康复专业,提高学历层次,平衡教育与人才使用的供求关系。救急之策是对已经在岗的康复专业人员进行毕业后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这种培训应当是系统的,能够覆盖全国,并且逐步形成制度。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中,已经包括了康复医学的培养内容。“十二五”期间,卫生部也将逐步建立康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各省也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康复治疗师培训计划,依托省内康复医疗机构逐级开展培训,争取到2015年底完成全国所有在岗康复治疗师的培训。
(二)敬老工程健康中心的职能。
老龄康复中心主要为疾病稳定期的老龄患者提供专业、综合的康复治疗,并具备相关疾病的一般诊疗、处置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在功能定位和护理类型方面,老龄康复中心不同于一般的养老院、敬老院和老年公寓,而是从自身医疗优势出发,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现状,集养老院、医院和福利院的职能于一体,融养老托老、护理康复、医疗保健和临终关怀于一体,并以临终关怀和康复医疗为特色,对老人实行既养又治、养治结合,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让老人能够颐养天年。护理类型具体分为:①养老托老型。即生活能够自理或半自理,需要介助(半护理);②康复医疗型。即生活不能自理,伴有老年病和慢性病,需要介护(全护理);③临终关怀型。即晚期的不治之症,需要关怀,以最大限度减轻老人病痛,让其安详地、有尊严地走完人生。
(三)敬老工程健康中心的意义。
对于老龄人口,建立健康中心,可以减轻整体社会医疗压力;而完善的医保制度还能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能够充分体现“老有所医”,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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