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敬老工程办公室 来源:《敬老工程与老龄社会制度建设蓝皮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6
敬老工程将生态保险的科学理论模式创新运用,对于实现养老保险的体制改革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面对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难以为继,社会养老又亟待发展,这就使得要求政府承担养老责任的呼声日益高涨。政府在政策层面也力图符合民意,不断增加承担责任的力度。但是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与老龄化特点看,单纯强调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而放弃对家庭和社会力量的培植,并不能完全解决中国现实中的养老问题,中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难以提高。在敬老工程的生态保险体系中,包括其他养老服务的项目,正规组织即政府以及其他正规的社会养老群体和组织,与非正规组织即养老领域内的机构都存在着“平衡”与“责任分担”,而这一关系进而演化成一种“共担·互补·协调”机制。
生态保险在敬老工程中的核心理念就是“共担·互补·协调”机制的体现与应用。这里的“共担”,指的是作为养老主体的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等正规、非正规组织基于共同目标,共同努力,责任共担,努力实现全民共同致力于敬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事业。“互补”则是指结构、功能相异的政府和家庭等组织,在养老保障过程中各有所重、各有所为、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最大限度实现资源整合与有效利用,“以己之长补彼之短”,最终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协调”即指在政策、法律、道德、文化等保障要素密切配合,分工有序,共同促进敬老工程的稳定发展,完全遵循以老年人生态需求的导向,通过不断提高生态保险服务来完成对现实养老问题中老年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实现整体的协调与和谐发展。
可以说,“共担”是敬老工程中老年生态保险实施发展的基本原则;“互补”即为敬老工程中所有优势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则;而“协调”则是整个敬老工程的民心所向与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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